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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雯與開哥衝突事件roger結語 周龍鴻
各位協會會員,
  
在這次的雅雯與開哥衝突事件,  雖然為協會帶來士氣很大的衝擊,  但是我們還是以正面的態度來看待.
  
首先是會務管理的程序是不足的,  在人數急速澎脹的協會,  會因各分會的作法不同而有行政上的缺失出現.  這裡我們欣然接納雅雯的"文化"化為協會的文件化的建言.
  

再來是申訴管道的暢通.  PMP  交流園地本是讓PMP討論專案管理主題,  但是在這次事件卻成了申訴平台.  在這次事件會建立分層的申訴機制,  會員有權益上的問題,  先反應到各分會幹部,  再到理監事.  若是無法解決再到總會理監事.  日後請大家呈管道反應協會問題或協會逐步完善問題.
  

最後是會員向心力的凝聚,  協會宗旨雖是在推動PMP法案,  但是會員凝聚力卻是協會最大的組織過程資產.  我們所參與的協會能是一個溫馨而充滿人情味的大家族,是彼此的共好夥伴、是彼此的後盾、更是彼此的貴人與善知識。在這樣的期許下,我個人對協會的願景是除了推動PMP  法案之外,也建議協會與所有會員們思考,是否應發展出另一個願景--讓台灣國際專案管理師協會成為全球PMP組織中,追求逐步完善、向心力最高、凝聚力最強,並且充滿濃厚人情味的專業組織典範。這個議題我們會在七月份的理監事會議提出。  


並把這一兩個月我與眾理監事奔波協會法案事宜發佈資訊給大家,  接下來是要協會內部理監事的專案展開及起草專案管理師法案,  若是您志願奉獻,  歡迎來信  pmsuccess@gmail.com  加入我們.

一個人不能成就天下事,但眾志成城,無堅不摧!

周龍鴻  roger,  PMP
台灣國際專案管理師協會  理事長  
07-588-8028


***法案專家專訪:軟協理事長劉瑞隆  
  
各位法案利害關係人,
  
上週五拜訪  中華軟體協會理事長  劉瑞隆,  也是凌群電腦的總經理,  給予了相當好的方向,  真是如撥雲見日.  謝謝經濟日報淑文及台中副分會長光明的引薦,  我們又離成功近了一步.
  
總結如下:
  
1.CMMI  是軟體流程改善的標準程序,  由CanegieMellon大學Software  Engineering  Institute  (SEI)  研發及對外授權,  可幫助軟體發展者改善軟體流程能力與成熟度的模式.  (CMMI制度詳細說明  http://cc.ee.ntu.edu.tw/~farn/courses/SE/CMMI.pdf  ).  與  PMI  研發的  PMBOK  有異曲同工之妙,  只是  PMBOK  是專案經理的指南,  CMMI  是公司的認証制度.
  
2.當初將  CMMI  列為國家標準  CNS  (編號:  CNS  15190)  是由經濟部長何美玥所發起,  為提昇國家軟體品質的競爭力.  今年即將通過.
  
3.其間發現最大阻力在於民間企業主成本的增加.  若一個政府軟硬體標案為  1  億,  其分佈百分比如下:
  
      0.1:  付訂金
      0.6:  購硬體    
      0.1:  購軟體
      0.2:  利潤  +  CMMI  <==  由此可見  CMMI  會分掉業主的利潤,  但有沒有為業主帶來實質績效,  是一問號
  
3.政府培育國內  CMMI    廠商通過  Level  2,3,4,5  共  74  家,  排名世界  第七名  (大陸為第三名)
  
4.建議  專案管理師協會以成功案例游說  /  失敗案例  詢質
  
5.建議  專案管理師協會  推動方向
      1.舉辦公聽會讓產官學  buy  in  
      2.幫政府想好配套措施,  如實施後要有政府補助,  緩衝期(多久內要取得),  及若沒有這個制度有沒有其它替代方案
      3.號召異業結盟大串連
  
6.若由  ISO國際標準轉為國家標準  CNS,  阻力會相當小.  由菁玶訊息得知,  PMI  將  PMBOK  納入  ISO  標準,  約  2010  年完成.
  
以上為專訪後建議,  請大家回饋意見.
  
  
  
  
***彰化縣  環保局副局長  雪莉,  PMP的來信Input  :  週六拜訪黃昭順事宜

  
各位法案利害關係人
  
每每收到利害關係人的來信鼓勵,  總是為之一振.
  
感謝呀.  今天又收到  麗雪學妹的鼓勵  及  彰化縣  環保局副局長  雪莉,  PMP  的來信更具體建議.  更是讓我們清楚未來的方向.  預計後天又會遠奔到台北專訪  軟協理事長  推動  CMMI  如何列入國家標準.  
  
我相信,  天下無難事,  只怕有心人.
  
  
==PMP法制化

Step1:找出目前與PM有關的法令→最高階的法為那一種。

例如:法>辦法>條例

Step2:找出該法源的主管機關。

說明:每種法令,在法的前幾條條文內都會明白說明主管機關為何者。

Step3:找出該法令中,要加入PM法制化的條文理由與目的。

Step4:進行遊說,若能有相關案例證明PM法制化非辦不可時,會更好。

Step5:協助提供PM法制化後的相關配套措施。

說明:以專利師法為例:

1.專利師制度在好幾年前就實施(而且還涉及我們向國外申請及外國人向我國申請等國際性問題),但專利師法一直到2007年6月14日才經立法院三讀通過;直到2008年8月才要舉辦第一次專利師國家考試(係屬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法之規範,所以建議PMP未來的考試也是納入該法的規範內容)。

2.以前已經領有相關專利申請證照的人,如何在法令制定後,能繼續執業或換證(上回我們討論的問題重點),建議可參考我附給你的附檔,每個附檔都有說明到機制及應附條件。

3.法令施行初期,都會有一個緩衝期,讓以前已領有相關證照(訓練證明、律師、會計師)的人,不需再經過考試,就可以直接取得國家級的證照(此為PMP最重要的關鍵點)。

4.過了該緩衝期後,就必需透過國家考試才能取證,以前的相關證照(訓練證明)就幾乎不能用(此為PMP要留意的地方,因為PMP是國際性的證照,所以應該定義為:要在國內使用時,只要有國家考試及格即可,但若要跨國使用時,則仍需以長宏目前在推的方向為主;亦即,經過國家考試及格的人只在台灣有用)。

==相關參考網站:

1.www.mjo.gov.tw  全國法規資料庫,可以透過立法沿革及歷史了解立法的過程,有助於Step3中PMP的切入點。  

2.www.tipo.gov.tw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可以用專利師法的模式套在PMP中。

以上提供個人淺見,因為還有許多細節還要再查,所以先提供方向讓你參考,若有需要我協助的地方,請告訴我。

  
  

***國權兄,法案切入點整理,敬請指教
  
國權兄,
  
以下是近期拜訪幾位法案推動專家所整理出來的法案切入點整理,  敬請指教.
  
這禮拜五要拜訪立法委員,  下週排定禮拜五拜訪軟體協會理事長及黃昭順法案國會助理及國會助理王理事長.
  
請您  comment:
  
  
"專案管理師法案",其訴求為:

1.未來國家重大建設或工程需有2位PMP方能執行
2.政府發包給民間工程及重要專案需有2位PMP方能執行

目的並非保護少數的PMP群組,而是確保國家重大專案的品質,降低社會失敗成本。典型台北捷運與法商馬特拉的訴訟頌案就是因為缺乏專案管理的介面管理知識及人才因此導致國賠十億台幣。若有當時專案管理師可以有效避免。

  

專案管理師草案切入點:

  

1.立專案管理師法案,如技師法、醫師法、律師法

  

2.相關政府採購發包或重大工程的進行,必須採行專案管理的方法學(但如何於法律中界定專案管理?如果假設專案管理的方法學經國際公認應加以修正,那相關法令恐必須相對修正,此種立法方式,難度甚高;如採取空白立法授權的方法或較為可行)

  

3.如果要避開承認國際證照的瓶頸,是可以朝著比照移民從業人員資格取得方向努力,因為依移民法的相關規定,須參加由政府委託的全國移民公會的一定時數課程後,才能取得移民從業人員的資格,也才可以辦理移民業務,但此種從業人員並非是專門職業技術人員,所以可以避免陷在國際證照如何被國內法令承認的問題,不過,這只是個發想,還需要多多充實才會是比較成熟的構想。移民法相關規定  http://law.moj.gov.tw/Scripts/Query4A.asp?FullDoc=all&Fcode=D0080134  (第五條  移民業務機構申請設立許可,依本法第四十八條第二款規定應置之移民專業人員,指經移民專業人員訓練並測驗合格,取得主管機關核發之移民專業人員資格證明書者。前項移民專業人員訓練,由主管機關自行或委託移民團體、學術團體、學校辦理之;其所需之訓練費用,由主管機關定之,並向受訓人員收取。第一項移民專業人員資格證明書,有效期間為五年。移民專業人員應於移民專業人員資格證明書有效期間屆滿前三個月內,檢具下列文件之一,向主管機關申請換發)

  

4.可以以協會名義向經濟部要求研究經費預算,委託民間研究機構研究  "政府及企業在大型工程或專案需求專案管理師"的研究,同時可以以立法委員力量  Push,會加成效良好.

  

5.若有國內大型專案事件問題發生時,可以請立委對政府機關發出  "質詢稿",  搭配媒體的報導,要求政府相關的專案要有專案管理師,由行政機關提出或者是配合這個法案。

  

6.仿  技師法  第三章  業務及責任  的第12條  技師得受委託辦理本科技術事項之規劃、設計、監造、研究、分析、試驗、評價、鑑定、施工、製造、保養、檢驗、計畫管理及與本科技術有關之事務。各科技師執業範圍,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同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定之。為提高工程品質或維護公共衛生安全,得擇定科別或工程種類實施技師簽証;簽証規則,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同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擬訂,報請行政院核定。

  

7.仿CFP(Certified  Financial  Planner,認證理財規劃顧問)認証,回歸民間的需求,當金融業需要其理財顧問取得客戶信任,就會要求理專取得此認証,先求量再求質(臺灣地區自2004年推廣CFP制度以來,每年約有上百位以上的CFP誕生,依照世界先進國家推廣認證理財規劃顧問(CFP)制度的經驗來看,經過嚴格認證程序順利取得CFP認證資格,將成為國內專業理財規劃顧問職業生涯中最高的榮耀,也是一般投資人在尋求國際性、專業性、全面性的理財規劃諮詢的最佳選擇。)

  

8.PMP  並非現行國家考試合格專門職業技術人員,但是類似的專業人員在類似的法源中有極多類似專門技術人員,例如營造業法中的工地主任http://law.moj.gov.tw/Scripts/newsdetail.asp?no=1D0070110  (營造業法  95  年  06  月  14  日修  第3條的  一○、工地主任:係指受聘於營造業,擔任其所承攬工程之工地事務及施工管理之人員。)、非游離輻射X光操作人員執照,等由財團法人受訓,經考選部考試,報經濟部能源局控管,但是要有法源。故初期推動上可以以公共工程委員會中的相關子法採購法等這條路看來較容易  ,但專案管理師當初並非由政府主導授權,但是可形成政府專案發包委託協會進行訓練及認證

  

9.讓考試院承認為國家考試,但大專院校要有開系所,再實施換証動作。目前國內己有專案管理系所:中華大學營建工程學系(建設與專案管理學系)暨營建管理研究所、開南大學專案管理研究所。

  

10.考量如果承包企業有PMP,可以在品質或評分方面加分多少,這種比較軟性的條文。否則對於所有的企業來說,這個PMP法案通過,對他們的承包公共工程限制門檻提高,企業主會動用關係抵制的。如果軟性條文也可以同時下這樣兩個通過哪一個都好。

  


( 2008/6/24 上午 11:21: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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