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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賴姿如 | 我不了解事情的來攏去脈, 但看到的卻是 “嚇人的嗆聲“ ! 我個人的觀點是 “如同大家所說的, 大家都是志工熱心參與, 雅雯即使有處理不好的, 開哥是分會的會長更該有責任承單此責任, 更有責任做好“溝通“的角色 ! 怎可對提“法律訴訟“ 如此沈重的字眼來對待會員? 此事件讓我深感驚嚇, 也不敢再替大家服務了. 熱誠的跑腿換來的卻是.... 前2個月, 我正好是“工作人員“之一, 我所看見的雅雯是熱心積極的聯絡各相關工作人員, 只求讓每個月的活動順利結案. 我個人認為當一個分會會長之職, 更該有擔當, 有氣度, 有包容的心 , 焉不知 “宰相肚能撐船“ 的道理 ?!開哥 ! 放下吧 ! 得饒人之處且饒人, 抿然一笑, 心更寬 ! | 2008/6/16 下午 12:28: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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